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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禁用首日 深入探访拉萨超市、农贸市场

发布时间:2023-12-02 浏览:1076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明明看着肉类和蔬菜都挺新鲜的,可买回去却发现变了样。经常去菜市场的市民对“生鲜灯”并不陌生,它能让原本暗淡无光的肉类、果蔬显得格外新鲜,成为不少商家使用的“美颜神器”。

 
  11月25日,本报刊发了《下月起,西藏全面禁用“生鲜灯” 让肉菜“素颜”上市,违规最高罚款3万元》的稿件。那么拉萨市场上还有“生鲜灯”吗?12月1日,记者走访了拉萨市多家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发现,商家已经提前更换新,调整为白光灯或者暖光。不少商家表示,目前只是撤下了“生鲜灯”,还不知道具体的用标准,等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后再进行整改。
 
  市民表示
 
  换灯后买得更放心
 
  随着“生鲜灯”陆续被拆除,果蔬、肉类等生鲜食品终于走出“滤镜”、回归“素颜”,这一举措也引来市民纷纷点赞。12月1日中午,记者在大麦超市神力店看到,超市里人头攒动,不少市民在生鲜区仔细挑选肉类。与早前记者看到不同的是,这里的“生鲜灯”已经撤下,换成了普通的补光灯。
 
  “以前无论是在商超还是农贸市场买肉都有被‘骗’的经历,老年人本来眼神就不太好,用‘花里胡哨’的灯光一照,更分不清楚肉质的好坏了,买的时候看着挺好的,回家一看就变样了!”市民普珍说,去掉了灯光的“加持”,肉类的新鲜程度、肉质都能看得真切,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也更安心了。
 
  “我们老百姓对产品新鲜程度的辨别,主要看的是色泽。如果因为‘生鲜灯’导致食品颜色失真,那就损害了我们消费者的知情权。”市民黄晓泉说。
 
  “生鲜灯”的使用范围并不局限于生食,部分凉菜店为追求色香味俱全,也会使用各类“生鲜灯”。家住第七安居苑的市民洛桑平措说:“此前在北郊菜市场的凉菜店见到过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凉拌三丝、猪耳朵用红色的‘生鲜灯’一照,显得格外美味。但等我付完款,拿出店才发现这些凉菜并没有橱窗里看着那么有食欲,跟商家理论又显得自己无理取闹,只能不了了之。现在直接禁用了‘生鲜灯’,就从根源上解决了问题。”随后记者来到洛桑平措所说的凉菜店,发现该店已经将“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照明灯
 
  商家整改
 
  纷纷换下“美颜灯”
 
  “上个月接到了相关通知,我们就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整改,更换了肉类销售区域的灯光,你看,现在都是白光灯和暖光灯了。”大麦超市神力店店长单鹏对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该超市员工正在将之前拆下来的灯具进行报备并做销毁处理,超市肉类销售区域上方还有没有拆除的线缆。单鹏告诉记者,现在还不知道光的具体标准是什么,他们只是先进行更换,等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来检查、指导后,超市再按照规定进行整改,以求达到相关要求。
 
  位于拉萨市色拉路的圣美家超市负责人苏涛告诉记者,从11月25日开始,他们就已经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生鲜区域已经换上了白光
 
  在气象局农贸市场,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家商户有关更换“生鲜灯”的相关问题,商户们均表示提前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12月1日前将“生鲜灯”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照明灯。做了多年猪肉生意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打开“生鲜灯”后,猪肉的颜色瞬间“亮”了,能够吸引市民前来购买,他之前也想过用“生鲜灯”,但这一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所以也就放弃了。
 
  不少商家表示,换掉“生鲜灯”对于商家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好事,市民发现买回去的肉不像在市场上看的那么新鲜,再来投诉,也给商户带来很多麻烦。换成自然光后,消费者看得更真切,买得更放心,可能更愿意来购买。
 
  监管部门
 
  全市开展排查行动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科长黄佳琪介绍,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避免使用“生鲜灯”等“美颜”灯具,误导群众消费。
 
  “为切实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行为,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禁用‘生鲜灯’大排查行动。”黄佳琪说,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也同步开展检查,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肉菜及水果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自纠,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进行更换,杜绝“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发生。12月1日起,消费者若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等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针对商家关注的“灯具使用标准的问题”,黄佳琪解释称,目前,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判断灯具是否合规,主要参照两点,一是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是否造成明显改变;二是该照明设施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我们会将大家反馈的问题收集起来,交给上级部门,希望能得到一些指导意见。初期,监管部门还是以柔性执法为主,针对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设施的商家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之后若拒不改正的,将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黄佳琪说。
责任编辑:JRT来源: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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