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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重要建筑物照明规划

发布时间:2015-01-19 浏览:3049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1) 地域文化标志实体照明

  

主要包括该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已经名胜古迹的照明。标志实体的照明应结合实物的性质和环境特征,可采用泛光灯的方法对照明。

(2) 重要建筑物照明

重要建筑物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高度、建筑特色以及建筑物在城市的分布状况而确定的,主要包括构成城市轮廓线的高层建筑以及对所在区域有控制力的公共建筑。不同建筑的城市照明特点不一,但都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建(构)筑物的景观照明在保证夜景照明艺术效果的前提下,灯具布置力求做到“见光不见灯”,灯具及灯架的尺度、外观造型、用料及颜色等均应和整个建筑及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应控制照明功率密度。 

B、照明设计应突出主题,特征鲜明,强调建筑形象的塑造。照明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确保照明夜景的总体效果,并和周围环境照明协调一致。 

 

C、根据建筑的特征和要求,合理选择最佳照明方式。照明可用泛光灯、轮廓灯或内透光来表现整个建筑的形态特征,再用局部投光照明突出其重点部位的细部。应根据建筑的特性进行相应的选择。如实墙面较多的建筑可考虑采用泛光处理;建筑轮廓较丰富的建筑,可采用轮廓灯的形式进行处理,但不应单独使用轮廓灯;玻璃幕墙建筑可采用内透光进行处理。充分体现照明技术和艺术的有机结合,做到照明功能合理,并富有艺术性。

D、城市照明应避免对室内人员和建筑观赏者产生眩光和光干扰。灯具的安装应尽量做到隐蔽,见光不见灯。

E灯具的颜色要简洁、明快,防止光色使用不当而破坏建筑风格。合理选择灯具的投光角度和方向,一般不要垂直被照面,以免削弱建筑的立体感。玻璃幕墙和反射比低于 10%的墙面忌用投光照明。

建筑物照明的基本用光方法如下:

a、突出主光,兼顾辅光。城市照明不应把建筑物的各个部位都均匀照亮,而应该突出主光,兼顾辅光。用主光突出建筑物的重点部位,用辅助光照亮一般部位,使照明富有层次感。既要突出建筑物的中心,又要把建筑物的整体形象表现出来。

b、掌握好用光方向。一般来说照明的光束不能垂直照射被照面,而是倾斜入射到被射面上,以表现建筑饰面材料的质感和特征。

c、注重节奏和韵律感。在建筑的水平和垂直方向上有规律的重复用光,可使照明富有韵律和层次感。

d、合理使用色光。使用色光要谨慎,一般来说,对于带纪念性质的公共建筑,办公大楼或风格独特的建筑物的景观照明以庄重、简明、朴素为主调,不宜采用色光。必要时也只在局部使用彩度低的色光照射,对商业和文化娱乐建筑可适当使用色光,彩度可高一些,创造轻松、活泼的氛围。

E、巧妙使用重点光。对大楼的标志、楼名或特征特别醒目的部分,在最佳方向使用局部照明的重点光,可突出醒目、突出重点的效果。各类建筑物应采取不同的景观照明方法,从而突出该类型建筑物的建筑风格,形成丰富多彩的夜景效果。文化建筑、商业建筑、行政办公建筑、交通枢纽的照明控制原则分别如下:

a、文化建筑。文化建筑的景观照明应结合文化建筑的功能,建筑风格,体现文化建筑的文化内涵,通过文化建筑的照明,形成主题性节点,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建筑照明应抓住具有文化特征的符号,烘托建筑的文化底蕴和艺术魅力。

b、商业建筑。商业建筑必须设置景观照明。建筑立面照明要突出建筑特色,商业建筑的店头是照明的重点部位,店头照明要有特色,用光用色要醒目。要协调好商业建筑店头照明、灯光广告照明及商业建筑内透光产生的照明效果,从而创造出重点突出、富有个性、和谐协调的总体照明效果。

c、行政办公建筑。行政办公建筑的照明应结合楼体的性质、功能以及建筑风格,突出庄重、大方的照明效果;现代办公类建筑应以内透白光为主,泛光及其它照明为辅,体现现代、简洁的照明效果。行政办公建筑照明要防止照明扰乱楼内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严禁产生光污染或光干扰。

d、交通枢纽。交通枢纽的景观照明应通过广场主体建筑的照明、景观照明的配合,以及环境照明的渲染,形成交通枢纽的城市门户主题。交通枢纽主体建筑照明应体现建筑特点,建筑物的标识部分应特别处理,形成醒目的视觉标示。

(3) 古建筑及历史遗迹的照明

很多城市都是历史文化名城,古代建筑及仿古建筑的照明应强调其有特征的符号部位,表现其历史的厚重和较强的可识别性。

 

A、照明设计时应根据古建筑的使用功能、建筑风格、结构特征、饰面图案以及建筑所处环境,抓住照明的重点部位,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多元空间立体的方法,充分展示建筑物艺术风采和承载的地域文化和传统文化。设计时应遵循保护和利用的原则。古建对照明的要求和一般建筑照明不同,既要达到展示古建的风采,体现其文化艺术内涵,又不能损伤古建筑,达到保护和利用的双重要求。

B、景观照明要充分体现古建特征,照明的用光、配色、灯具造型均应突出古建特征,力求准确地表现其特有的古典建筑文化和艺术内涵,以提高整个城市的夜景观环境的文化品味。

C、通过照明的亮度和颜色的变化,既要显现出建筑物的轮廓,又要尽可能清晰展现出关键部位,如斗拱彩画等装饰细部的特征,并使照明具有最佳的层次感和立体感。

D、照明的亮度水平必须严格按国际照明委员会推荐的亮度标准值进行设计。

E、照明光源和灯具的选择,应根据古建筑立面的材料状态进行选择。光源必须具有良好的显色性能,用光以暖色调为主,色彩要与材料相匹配,力求简洁、庄重和鲜艳;灯具造型应和建筑协调一致。

F、尽量利用古建筑的周围环境,如河流、池沼、绿地等,以衬托古建筑的照明效果。

G、照明设备应具有防火、防水及防腐蚀性能,设备安装应谨慎,切勿损坏古建,文物或遗迹、遗址。

H、整个照明设施要维修方便,便于管理。

 

责任编辑:LP-YQL 来源:中国照明灯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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