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盛经开区政法维稳信访办LED显示屏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6 浏览:2876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
发区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对万盛经开区政法维稳信访办led显示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竞标。
1.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政法维稳信访办LED显示屏采购
2.项目编号:14A0597
3.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4.投标限价:33万元
5.谈判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二)基本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代表参加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人代表参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2014年10月份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有社保局单位鲜章)。
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将视为废标。
6.投标费用:
(1)标书费:售价 300 元/份。
(2)投标保证金:叁仟叁佰元整。
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 号:950006010000018963
户 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盛经开区支行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备注栏注明:“ XXXXX 项目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 年 12 月 22 日 17:00 前,谈判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 2014 年 12 月 23 日 14:30 前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出具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回单原件或复印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出具则视为放弃本次谈判。
(3)缴纳时间:标书费(开标前)、谈判保证金收据在开标前置换。
(4)缴纳方式及退付:标书费为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采取转帐方式退回成交供应商。
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谈判供应商,我中心均不予认可,其谈判行为无效。
7.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自行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者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特别提醒:前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于2014 年 12月22日 17:00前以传真方式将谈判确认函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未发确认函的视为无效谈判。
8、投标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二)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三)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内容完善投标文件。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或未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9.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谈判文件应于2014 年 12月23日 14:00---14:30交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10.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4 年 12 月23 日14:30
所有谈判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11.谈判时间:2014 年 12 月23日14:30
12.谈判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13.地 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田路7号。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4183152 ;自动传真:023-64183154。
采购方联系人:姜老师;电话:13996315888
责任编辑:YL 来源:LED行业资源贸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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