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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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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东湖镇放牛村、甘家村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2436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东湖镇放牛村、甘家村路灯亮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台市东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九台市东湖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架设安装太阳能储存LED单火路灯120盏;
2.2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九台市东湖镇;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22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 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工程履约担保金为中标价的5% , 由中标人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0日至2014 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一楼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原件(要求以上均为原件,查看后带走,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9日下午13时,
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即开标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九台市东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禹龙
电话:133646139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台市工农大街11号
联系人: 侯冬梅 联系电话:15543536006


责任编辑:YL     来源:LED行业资源贸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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