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地点: 不限
案件状态: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GWCG2014-565)室内LED屏采购及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室内LED屏采购及服务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GWCG2014-565
二、项目名称:室内LED屏采购及服务
三、采购单位: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
联系人: 潘先生,0595-22392082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采购项目及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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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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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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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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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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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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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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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LED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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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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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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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交付使用或由报价供应商提供更短交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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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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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资格:
(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代表是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不是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和报价代表均需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
(3)报价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泉州区域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4)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报价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270000元整,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审核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从即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按下述地址到我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也可自行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采购文件,网上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由我司直接收取,采购文件每份100元,售后不退,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6日 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九、报价时间:2014年8月26日 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十一、 凡对本次询价采购有疑义的,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 吴先生、张先生
电 话:0595-22193717 传 真:0595-2220817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室。
十二、询价保证金、采购文件费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账 号:13-510101040008079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4年8月19日